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一些中低档酒店(餐馆)中消费时,如厕常受限制。
中低档酒店为拒绝客人在洗手间里大便,可谓煞费苦心。许多洗手间里都留有白纸黑字注明:“此处禁止大便,违者罚款。”稍微委婉一点的说法是:“此处下水道不通,请勿大便。”更客气一些的做法是,让客人从酒店总台领取3角钱,由酒店服务员指点或是领路,到附近的公共厕所里去解决。当然也有例外的,记者日前在六安市梅山路旁一家“×林大酒店”的洗手间里看到了一个小黑板,用白粉笔写道:“此处禁止大便,违者猪狗不如。”底下还煞有介事地写道:“六安市环卫处,2001年3月1日。”
其实无论言辞委婉还是措词激烈,如此“禁便令”都让顾客反感。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认为,既然客人选择在某家酒店消费,就理应享受酒店提供的服务,酒店出于自身利益出发,对洗手间进行“半开放”还用告示之类的标语约束顾客的行为,事实上是对顾客利益的一种漠视和不尊重。 (许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