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正文
吵架口无遮拦 侮辱他人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06日14: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在争吵过程中,周某因口无遮拦侮辱他人“生活作风有问题”,被对 方告上法庭,下关法院日前依法判决周某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00元。

  去年夏天,周某到王某住处追债,话不投机与住在王某处的李某发生口角, 周某情急之下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随后又多次到李某的住处和打电话辱骂李某 有“生活作风”问题,令李某受到伤害。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的行为在李某住 处已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给原告思想上造成很大压力,已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 害,故应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法律后果。(孙敦超 薛兵)


时事论坛】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
美军侦察机撞毁中国战机事件
春游前别忘了看看“北京郊区旅游手册”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新浪网有奖聊天再度出击天天送手机!
情感专题:贫穷的爱情你要不要?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