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4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郑州登封市大冶镇西村村委会副主任兼四组组长及冶西村煤矿矿主景书奎侵吞集体财产4万元,其煤矿私自占用村里可耕地40多亩,8年来不赔产也不复耕。经市纪检部门处理后,目前仍任村委副主任兼四组组长,他占的土地没人敢丈量。
4日,记者采访了登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得知,景书奎1998年6月以来任该村村委副主任兼四组组长。经登封市纪委调查,景于1997年12月从登封市小河煤矿领取征地款4万元,后将此款占为己有。登封市纪委认为:景书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金4万元,错误严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景开除党籍处分。今年2月15日,登封市纪委发出检查建议,建议大冶镇党委责成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村委副主任、四组组长职务,2001年3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但目前仍未落实。登封市纪委审理室负责人梁贵彬告诉记者,对于景书奎贪污集体公款一事,4月初,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大河报 记者 张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