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对“的士司机违章三次立即下岗”新规定反响不一
新快报讯 (记者龙原 实习生郑毅 罗旭艳)广州市公用事业局前天宣布“从今年6月起,凡的士司机1年内3次违章将立即被吊销《服务资格证》,并且3年内不得在广州市再开出租车”的规定后,引起各界强烈关注。
的哥:虽有委屈顾全大局
作为被规范的服务群体,身为“主角”的的士司机似乎有些委屈,但受访司机大部分还是表示“愿意顾全大局接受这种规范”。
“白云”公司的李先生来自外地,他无奈地说,其实有时并不是故意兜路,而是真的对广州不熟悉,他开出租车时间不长,需要时间熟悉广州复杂的街巷、多如牛毛的大厦。对于这项规定,他说:“只能去适应它。”
“金轮”公司的林先生是本地人,他认为投诉多发于服务态度问题,而不熟路的情况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只要自己注意就不用担心乘客投诉。“再说向客管处投诉也不是乘客单方面说了算,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车票、资格证号等,然后需要双方对质,经过核实投诉属实才会作出处罚。所以我对这项新政策并不太担心。”
“如果新措施在6月份启用,我可能干不长了。”一个要求记者不透露他公司名称的司机向记者抱怨说,在火车东站排队载客,有时候排半天队才等到一个客人,而客人居然只到中信广场,连起步价都不到。有时候深更半夜去远郊,提心吊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我以前就被投诉过,总觉得很冤。”
市民:下岗规定似乎过严
出乎记者意料的是,新举措的受益者——市民大多认为规定过于严厉。
记者在东风东路、体育西路等处采访了一些刚下出租车的市民。在东峻广场上班的曹先生建议把处罚标准放宽一点,改为经济处罚。他说,不否认部分司机服务态度有问题,或者故意兜路,但不能一竹篙打沉一船人。作为乘客,如果司机不是有意兜路,也可以原谅他,反正大家互相体谅就可以解决问题。
在天河北某外企工作的“老广州”杨小姐说,她自己也是服务行业的,天天对顾客都要笑脸相迎,确实很难保证。如果说一年内被投诉3次就惩罚该司机3年内不能在广州市开出租车,这似乎有点“过”了,万一有人乱投诉,那的士司机岂不是要背黑锅?
消委会:有利改善服务质量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陈才兴主任明确表示对该举措持肯定态度,并认为该措施对的士行业行风的改善及提高的士司机的服务质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陈主任称,消委会经常收到消费者对的士司机的投诉,如有些地方明明不是郊区,但司机收钱时,却多收了回程费;听到外地或乡下口音的乘客就故意绕路;乘客要到的地方比较近或那地方回程的客源比较少,司机就拒载;司机故意找假钱给乘客……不过,陈主任也表示,该措施实际操作起来会存在一定困难。他希望公用事业局能进一步落实具体的操作,比方如何证明的士司机被3次投诉的确是他本人的服务质量问题,而非别人对他的恶意中伤。
公用事业局:绝不放过任何过失
对于市民对的士司机的同情,广州市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市民存在误解。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采取这样的措施是为了迅速、有效地规范出租车行业服务。现在广州有140多家出租车公司,除了几家大的国有公司外,很多实际上是个体类型的公司,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出租车行业出现了一些歪门邪道。现在加强行业管理力度,建立违章、被投诉等内容的档案管理,让违规严重的司机下岗,应该是一个打击违章的有效方式。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根据以往情况,90%以上的投诉都是查无实证,主要是乘客不注意取证。今后希望乘客注意取证,同时有关部门也将加强乘客投诉内容的查证,尽量做到绝不放过任何过失,也不出现“冤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