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记者李国凤报道4月6日上午,一30多岁的男子在南宁市五一路一家杂货店买了十几件日用品,分文未付便借故离开,就在以为上当的店主刘某电告记者要求曝光后,该男子竟“良心发现”,居然在事隔四个小时后将货款送回,让刘某虚惊了一场。
当天上午9时左右,一30多岁的高个男子在刘某的店里一口气买了奶粉、花生油等共11件日用品,正准备付帐时,一踩三轮车路过的人说该男子停在路边的摩托车挡住了他的去路,该男子赶忙过去摆弄自己的摩托车。等招呼完别的顾客,刘某想起此男子还未付帐时,此人已不见踪影。幸好刘某记住了该男子的摩托车车牌号。
刘某左等右等不见该人折回来付款,气愤之余打电话给本报记者,希望把此人的车牌号曝光,以惩罚一下光天化日之下搞霸王消费的人。谁料中午1时左右,刘某又通知记者,该男子居然在12时40分左右把80多元货款送到了杂货店,只说了一句:“当时有急事得马上走,对不起了。”
店主刘某说,不管是此人当时确有急事,还是其“良心发现”,总之是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