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一律师因不满当自来水公司的“义工”、楼上楼下挨家收水费,
怒而将该市自来水公司告上法庭。此律师最终能否胜诉姑且不论,但垄断部门那
种“只享利益,不付劳动”、让市民代己“上门收费”的方式,确实是越来越不
合时宜了!试想一想,在家庭格外看重“私密性”和防范意识越来越强的情况下,
从水费、电费、煤气费到单元防盗门维护费以及垃圾费,都是“各自为政”、上
门收取,收费者包括邻居、居委会主任、清洁工、维修工和物业公司,这怎能不
让人心烦?许多家庭都说,这些钱当然是该交的,但名目太多、家庭常受“骚扰”,
让人难以承受。
上门收费,是城市公用及社区管理中最“传统”的方式。过去,在计划经济
的体制下,由于垄断部门的“绝对权威”,像水电气等让一幢楼、一个单元的居
民或居委会轮流代己上门收费,已成为定规,住户似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
近年来随着住户“公平消费意识”的强化,垄断部门为适应市场变革,也在通过
科技的手段改变“上门收费”问题,如现在的新小区,水电气全部使用“智能卡”
,家家都是先买后用,老的居民楼也在进行这方面的改造,传统的收费方式被科
技手段解决了。但当水电气收费“现代化”之后,新的“上门收费”又来了:垃
圾费每户每月5元钱,单元共用电分摊费、防盗门的维护费等等,这些费用无法用
“智能”的手段解决,仍要靠“人海战术”,挨家挨户上门收取。
那么,与现代人生活相悖的“上门收费”方式,就真的没有解决办法吗?事
实上,只要将这些收费“分门别类”、采用集中代收费的方法,市民的“老烦恼”
就会明显缓解。如南京的大多数小区都搞起了物业管理,像垃圾费、防盗门费等
完全可以由物业公司代收,有些按月的零星收费可按半年或年度收取。对于没有
进行水电表改造的老住宅楼,收费部门有必要放下架子,花少许费用雇专人收取,
减少用户的对立情绪。收费的方式改进了,收费的目的自然容易达到。 本报记
者 孔小平 李程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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