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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用教授人像卖广告 两公司被送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08日11:46 新快报

  新快报汕头讯 因自己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在广告中,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主任马琼凤教授,日前将山东荷泽王氏药业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电视购物服务有限公司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马琼凤同时还是省科协委员、中华医学会省呼吸学会常务委员,是汕头地区的知名人士。她在起诉书中称:1999年6-7月,王氏药业公司委托电视购物公司销售特效“戒烟王”产品,并通过电视台发布了将近一个月的产品广告。王氏公司、电视购物公司未经她同意,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了她的肖像。在广告播出后,许多病人、同事、国内外专家议论纷纷,认为她是为王氏药业公司做广告赚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她所在医院也要求她解释此事。为此她的身心严重受损。

  马琼凤要求法院判令王氏药业公司和电视购物公司马上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她的名誉、消除影响并向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她的损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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