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讯 上林县一个体户黄某因酒后将14棵绿化路树折断,近日被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
2000年10月8日凌晨2时许,黄某喝酒后步行回家,途经县城城智路银泉酒家附近的路段时,故意将该处已种活成林的14棵绿化路树折断,造成经济损失2940元。案发后黄某已向园林部门作了相应的经济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醉酒不属于精神病,醉酒之人不是无责任能力的人。法院认为黄某故意折断城市绿化路树,破坏市容建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孙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