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海清、通讯员刘柳) 周某为逞一时之快去找某发廊妹薛某英嫖宿,没想到竟然给偷了个精光,落得只穿着内裤报案。近日,盗窃周某财物的卖淫女薛某英被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0年12月16日傍晚,周某来到佛山市佛山大道南段的某发廊洗头。洗完头后,有点无聊的周某便问该发廊老板有没有小姐“出钟”。该发廊老板便将该发廊的小姐薛某英介绍给周某。于是,周某在带薛某英宵夜之后,一起来到佛山市一招待所开房嫖宿。17日凌晨3时许,薛趁周某嫖宿后熟睡之机,将周放在床边椅子上的内有人民币4800元、户名为廖某某的中国银行存折1本等物的西裤和白色衬衫盗走。薛某英将人民币、存折掏出占为己有后,将衣裤弃置在佛山市丝织路的垃圾桶内。2000年12月25日,公安人员在该发廊附近将薛某英抓获,并当场从薛某英身上搜出户名为廖某某的中国银行存折1本。
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薛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是在违法与他人嫖宿后,并窃取他人财物,性质恶劣,应酌情从重处罚。故该院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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