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 通讯员郑云峰)日前,儋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才学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依法判处陈才学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才学系儋州市峨蔓镇人,现年22岁,无业。1997年12月13日晚,陈趁其父不在家,伙同黎炳昆在家里以一次性注射器各自往自己的体内注射毒品。黎注射之后不久便出现了喘气异常、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症状,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分析鉴定,黎炳昆系注射毒品过度或不纯造成中毒而死。案发后,陈才学犹如惊弓之鸟,东躲西藏达两年多,后被警方捕获归案。在法庭上,陈才学如实供认了他吸毒多年,并给毒友黎炳昆提供毒品、且容留其在家里吸毒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