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家教室”专签“霸王合同”》见报后,大学生们纷纷举报受骗经过。有关部门认为,“大学生家教工作室”已涉嫌民事欺诈。
据劳动局的有关人员讲,劳动部与公安部早已联合发文,严禁以任何形式、理由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收“存档费”也不合法,也不允许扣押身份证、学生证。从“大学生家教工作室”与大学生们签订的“合同”来看,依据《劳动法》与《合同法》,此“合同”有“显失公平”与“重大误解”条款,应属无效合同。鉴于涉及的大学生数量可能很多,总金额很大,“大学生家教工作室”已涉嫌民事欺诈。(本报记者 张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