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电 针对本报《地下赌球集团侵入大学校园》的报道,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主管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地下赌球活动向大学校园内的侵入是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公安机关对此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坚决打击不手软。
据了解,2000年欧洲足球锦标赛开赛后,北京、四川、广东等地相继发现不法分子借机进行赌球活动。一些娱乐场所老板参照境外方法坐庄,公开组织、容留参赌人员根据境外赌博公司开出的赔率,电话投注,非法聚赌;少数国际赌头、赌博集团也积极向我境内渗透,勾结、组织境内人员参赌。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主管官员介绍,地下赌球聚赌方式与传统赌博有所不同,它的特点是:参赌人员不固定,场所不固定,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通过电话或非法安装的电视接收系统,接收境外球赛转播,设置一定赔率,采取押赌的方式进行。地下赌球通常是分散进行,一般通过熟人介绍,成员间单线联系,不易发现,因而更具隐蔽性,查处起来难度更大。
该官员说,地下赌球活动向校园内侵入也正是看中了在学生之中易于发展的特点,互相介绍,形成一个圈子,进行这种不法活动。
他说,相对于传统赌博方式,地下赌球在人员参与程度、数量上还没有形成很大规模,但报纸所反映的地下赌球活动向大学校园侵入却是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它对学生身心、对校园治安造成了极大危害。更为严重的是,地下赌球从社会渗透进校园,而在校园内的泛滥又极有可能向社会各个角落、其他层面的人群发展,诱使更多法治观念不强的人参与到这种赌博当中来,从而在更广的社会面上造成危害,所以不能孤立地看待地下赌球对校园的侵害。
这位负责人称,我国公安部门一直把地下赌球作为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重中之重,采取露头就打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其发展蔓延。同时,深挖线索,狠打团伙,在查处过程中稳、准、狠,坚决遏制地下赌球活动在校园内的污染泛滥。对利用场所设赌和坐庄聚赌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一般参赌人员,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治安处罚。
这位负责人特别指出,打击校园内的地下赌球等赌博活动,需要学校、社会各部门真正从认识上加以重视,齐抓共管,保护校园内的一片净土。(记者 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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