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长兴原是中国农业银行信阳分行信息科科员。现在的他,正背着“除名”的处分。惹祸的,是有着“业余发明家”之称的他的一项发明。
1983年,他初到单位。热衷于小发明、小制作的他,看到电源插头和插座没有世界统一标准,决定研制一种“通用插头”。
1991年,段长兴的梦想变为现实。他发明的“通用插头”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原信阳地委、行署的有关领导也对他和他的发明高度重视。这项发明被定为信阳地区科技扶贫项目。有关领导协调决定:由信阳市织染厂向农行信阳分行贷款28万元,用于为段长兴申请专利,贷款由信阳宾馆担保,借贷期限为3个月。
28万元贷款花出去了,段长兴的“通用插头”向14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项专利无人问津。通用插头没有变为产品。28万元贷款也无人偿还。信阳农行要求段长兴承担28万元贷款本息债务。段长兴认为自己不是贷款人,没有责任还贷。
1995年11月起,信阳农行以段未还清贷款本息为由,对段停薪停职,1999年5月6日,信阳农行以同样理由,对段长兴予以除名。
政府行为对企业行为的简单替代,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的干涉,是引发纠纷的一个原因。政企分开喊了好多年,可是,直至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长官不顾经济规律,好心“拉郎配”,结果把好事办糟。
就这笔28万元的贷款来说,织染厂称28万是给段长兴专用,与织染厂无关;担保人信阳宾馆说,担保是行署领导安排的,你们去找领导。信阳农行贷出的28万元到底该由谁还?难道这笔国有资产就这样白白流失?信阳农行“除名”段长兴,已被两级法院判决为不当。农行说:“除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段长兴则说:这一切也不是我的错!大河报 (本报记者 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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