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负责?煤气公司负责?
本报讯(实习生秦晓华)家里的煤气管道老化,导致一对老夫妻及其小外孙煤气中毒。但煤气公司却以用户未及时发现并报修为由,拒负责任。近日,这对老夫妻的家人将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告上长宁区法院。
去年11月15日,周女士一早来到天山二村的父母家,打算接走5岁的儿子。她打开房门后,不由得魂飞魄散:浓烈的煤气味中,父亲拿着电话听筒歪倒在一旁,母亲躺在卧室中央,孩子则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3名中毒者立刻被送往医院抢救,煤气公司安全员也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安全员称,煤气泄漏的原因是屋内煤气管道老化,因而当场更换了煤气管道和开关。几天后,周女士的母亲和孩子出院回家,可是父亲周老伯却成了“植物人”。
周老伯的儿子周先生与煤气公司长宁区办事处交涉,却被告知:煤气管道老化不是突发事件,用户应当事先察觉,并及时报修。煤气公司在用户的煤气收费单据上明确提示,发现煤气设备泄漏或故障,请及时报修,并留有报修的电话号码。因此,这起事故是煤气用户疏忽造成的,责任应自负。
周先生感到很气愤,指着煤气管道的位置说:“你看,那段管子的位置那么高,平时根本不会去注意。而且金属管子的老化都是从里面开始的,没有专门的仪器,根本发现不了。”他认为,由于煤气公司疏于维护和更新燃气设施,致使老化的煤气管道仍被使用,煤气公司理应承担事故责任。
笔者了解到,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于去年下半年改制,分为市南、市北和浦东三家公司,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但周先生认为,直到去年12月,他家的煤气帐单还是“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因此就告这家公司。
笔者采访了上海燃气市南销售有限公司安全服务部的沈经理。据他称,1999年5月《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后,公司就开展对煤气设施的检测工作,公共区域的还算顺利,可要进入居民家里进行检测就遇到了麻烦———现在社会上冒充煤气公司上门行骗的案件时有发生,不少居民连门都不愿意开。市南煤气公司有110多万煤气用户,按公司现有的人员配备和资金状况,要做到定期上门检测“几乎不可能”。因此,用户家里的设施主要靠用户自己留神,如果提出需要检测或者发现问题后报修,煤气公司会立即派人上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