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卫浪 实习生 史宝华 通讯员 刘西荣)一外县来西安打工仅月余的宾馆服务员将客人遗忘的财物据为己有,谁知发财不成,自己却进了班房。日前,西安公安新城分局东五路派出所将此案侦破,失主丢失的价值1万2千余元的金项链已被追回,犯罪嫌疑人秦玲被依法刑拘。
4月3日,辽宁抚顺市旅客韩某来西安出差时入住东四路樱源宾馆,4日早上9时,韩退房时将一重达135克的金项链遗忘在房间,恰逢秦玲当班,她遂将这条项链据为己有,并于当日上午将项链拆下5克在一银匠处加工金戒指两枚,余下的项链转移到纺织城一朋友处藏匿。韩某发现项链遗失后曾返回宾馆向秦玲索要,但秦矢口否认,韩立即向东五路派出所报案,接报后,民警传唤了嫌疑人秦玲,最终秦交待了其侵占他人遗物的犯罪事实。4月6日,警方将项链完全追回并发还失主韩某。警方在此警示:《刑法》 规定,拾到他人遗物不还就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