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某大医院一名医生未能查出患者病情的严重,致使一位上午刚治过病的女孩次日凌晨便猝死。被愤怒的家长告上法庭的医院日前被汉阳法院判决败诉。
家长陈述了愤怒的理由:该医院当班医生罗某工作疏忽大意,严重失职造成漏诊———1999年11月2日凌晨6时,小女孩张某被母亲送到医院,罗某诊断结果是支气管炎,上午10时张某被输液后回家休息,但18个小时后,她却突然并发急性支气管炎、轻度间质性肺炎、毒血症等多种疾病猝死。
医院则为自己辩解:医生在为张某治疗时一切反应良好,张某系回家后猝死,医生并无诊疗过失。
法院最后认定的事实经过是:张某1999年10月28日淋了雨,到11月1日开始气喘并伴有胸口痛,次日被送到医院。医生罗某诊断为支气管炎,并为张某打了点滴后让其带药回家休息。起初一切正常,张某还于当晚11时前吃了两次稀饭,却不想3日凌晨开始呼吸减弱,在送往协和医院急救的路上死亡。事后查出是急性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并发导致猝死。
武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此事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该院医生责任心不强,未能预见到患儿病情严重性,也未做详细检查,故应承担责任,向死者父母赔偿损失1.8万元。(记者 杨兵/通讯员 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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