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0日讯 (通讯员 陈思远 记者 康鹏)两名歹徒多次结伙抢劫行人上了瘾,竟准备对持枪守候他们的公安人员也实施抢劫,结果其中的粟某被击伤屁股束手就擒。今天,粟某以抢劫罪、掠夺罪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8年8月,在上海市打工的枣庄男青年殷某,伙同他人在某加油站抢劫时,杀死了一名工人,殷某因此被上海市警方通缉。
殷某潜逃回原籍后,与滕州市男青年粟某相识。2000年11月,他们先后两次在泰安火车站附近的铁路线旁,趁着夜色将两名行人用砖头打伤,抢夺了两部手机。12月6日晚,两人又手持木棍来到上次的抢劫现场,见到一个黑影走来,举起木棍就要向黑影的头上砸去,却不料这个黑影是接到报案后持枪在此守候的公安人员,两名歹徒转身就逃,粟某被公安人员用枪打伤了屁股,遂束手就擒。殷某逃走后也于今年1月被警方抓获押解回上海接受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