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日上午7时多,江某来到位于杭州上塘路延伸段的路边小摊位吃早点。吃完早点后,江某便起身急匆匆地往单位赶,把随身带的包遗忘在了路边摊。2分钟后,当江某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到摊位时,原来放在凳子上的内有4000元钱的包早已不翼而飞。
几分钟后,拱墅巡特警赶赴现场。巡警询问摊主,摊主吴某说不知道。巡警黄江想,江某将皮包放在明处,又是遗忘的,所以拿包的人是不存在预谋的。而一般顾客要在2分钟时间内从发现皮包到产生作案动机,再顺手牵羊,肯定来不及。巡警当即对摊主吴某进行了一连串的追问,吴某难圆其说,最后承认是自己藏了包。江某失物终于回来了。(韩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