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周门小区的惠爱酒家偷逃税行为作出了罚款6.93万元的决定。
偷逃税行为被曝光后,广州地税局对酒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发现该酒家2000年自报收入总额为218.58万元,平均每天营业额为 0.6 万元,每张餐桌日营业额仅为126.5元,自报营业收入明显偏低,且开具发票的收入额与不开发票的收入额分别占总收入的80%和20%,比例不合理。在取得该酒家去年隐瞒营业收入40.21万元的事实后,广州地税局最终对其作出了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合计6.93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个体经营户瞒报收入额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采取“定期定额”申报纳税的个体经营户即“双定户”,往往只对由税务局核定部分的收入额申报纳税,对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额则不如实申报、甚至瞒报。为此,广州市地方税局特别提醒广大个体经营者:对经营收入额必须如实申报,否则,税务部门将以偷税行为进行处理。(文/吴延晖 陈璐 穗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