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自称为了女儿曾给“二奶”当保姆的罗女士,和丈夫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对簿公堂,提出离婚,并争夺女儿抚养权。
她含泪回家,为那“一家子”洗碗、拖地、做饭……
一谈起自己的遭遇,罗女士不禁泪水涟涟。
在海南,20岁的她与29岁的他相识相恋,半年多后就喜结连理。婚后,两人甜甜蜜蜜,丈夫供她到大学读书,几乎每日都写一封信给住校的她,羡煞旁人。
1996年,她跟随丈夫到广州后,丈夫就变了,辱骂、殴打成了家常便饭。她怀孕三个月,丈夫竟然把她赶出家门。怀孕的日子里,丈夫没有照顾过她一天。女儿一岁半,脾气暴躁的丈夫再一次把她打出家门赶回海南。从此,她每年只能见上女儿一两面。
半年多前,罗女士实在抑制不住思念女儿的心情,再次回到广州。她发现丈夫已经先后与两个女人同居,女儿甚至叫其中一位“妈咪”。丈夫将她安排到附近的出租屋住。为了见到女儿,她默默地接受了这种屈辱。为了让女儿享受母爱,她甚至在白天含着眼泪回到被“二奶”霸占的家里,为那“一家子”洗碗、拖地、做饭……
他约见记者,说她当初抛家弃女,如今争女儿是为钱
罗女士的丈夫何先生连夜约见记者,要求“澄清事实”,称发妻“大做文章”不过是为了钱。
何先生说,虽然妻子刁蛮任性,但他总想着她还年轻,一直忍让,谁知她变本加厉,甚至连公婆都敢当面骂,他忍不住才打了她,任性惯了的她就抛家弃女而去。1999年1月,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妻子毫不留恋地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定,女儿归何抚养,女方不负担抚养费。然而,因为已经分居,也就没有及时到民政部门办手续。
对妻子“争女儿”的举动,何先生认为她并非真的有心抚养女儿,完全是想利用女儿作为筹码伸手要钱。关于“二奶”,何先生称一切都发生在签了离婚协议以后。
离婚已成定局,女儿和财产是争夺焦点
罗女士说自己本来为了女儿什么都可以忍。可她终于忍不下去了:她发现丈夫带着女儿和“二奶”同睡一床。她无法容忍只有4岁的女儿在这么“污秽”的环境里成长。
何先生指出“罗女士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来养孩子”:结婚8年了,罗女士虽然文化不低,但从没有正经干过一份工作。
援助律师则认为,何先生负有过错责任,由其抚养不利于小女孩的成长,更何况罗女士在海南有固定工作。
夫妻共同财产更是一笔糊涂账。何先生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但他说公司的出资人是他弟弟和外甥,他完全“没份”;而罗女士则认为丈夫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跨出法庭,罗女士急急地往回赶,她说丈夫有车,如果让他先接走,她就见不到女儿了。远远地,穿着公主裙的女儿见到妈妈,露出了天真的笑容扑了过来…… (本报记者林洁 通讯员刘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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