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清消息 曾使2000多人受骗,以非法组织“华夏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名义进行集资诈骗的郑安良和徐志斌,经检察机关起诉,日前分别被浙江省乐清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五年,各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并责令两人退清诈骗款60万元。
无业人员郑安良和徐志斌分别系浙江省乐清市人和江苏省连云港市人。经合谋,两人在1998年初以非法组织“华夏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的名义,成立华南组,由郑安良自任“组长”,且声称徐志斌为该委员会总部成员华南组联络员。郑、徐两人对外谎称该委员会要筹集民间资金,以解冻中国在美国的资产,出资者可成为该委员会会员,并以资产解冻后可得到极高回报为诱饵,至去年7月案发前,他们已在乐清等地共发展委员2000多人,骗取会员费60万元。王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