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海洋报道 经历了近一年的上访、调解、诉诸法律等种种努力未果后,4月6日,青岛市兴隆路街道办事处仅用两小时的社区民主听证会即成功解决了一起水费纠纷。据悉,这种形式在山东全省城市中尚属首次尝试。
去年1月至4月间,青岛兴隆路78号1号楼5单元的18户居民因公共部位地下水管爆裂漏水,欠下7347元水费。这笔钱究竟应由谁承担?居民们与有关部门各执己见。
在听证会上居民们说,他们于1994年搬进现住房后即发现自来水管有锈蚀,随后水费骤增,经查是主水管爆裂所致,虽向多方反映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当事单位也随之分别陈述了对此事的解释和处理意见。此后,作为听证会主持人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对双方进行了提问。
经协商,听证会最后作出如下处理:房管所维修不力应承担水费4800元;区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建设质量有问题应承担水费1300元;18户居民未积极采取节水措施应承担部分水费,具体数额与自来水公司协商。同时,自来水公司主动减免了欠缴的1.3万元的滞纳金。
据介绍,创立民主听证会制度是依法管理社区事务而探索的一条新渠道,听证会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领导,主要通过民主的方式受理解决居民提出的一些严重影响或损害本辖区居民日常生活或公共环境与居住环境的问题。
青岛市委副书记徐长聚参加听证会后说,这是依法解决社区事务中矛盾和问题的新渠道,是扩大基层民主的好形式。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与有关部门把事情谈开,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助于安定团结,对此应很好地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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