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1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因弑父而犯故意伤害罪的郑某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0年10月28日上午,郑某因在家中改造装修住房与其父郑强发生矛盾,郑强对儿子破口大骂并砸烂其住房玻璃,然后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欲砍郑某。郑某遂用手中施工用的铁锤将父亲打倒,又多次用铁锤抡打父亲头部,造成父亲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鉴于被害人郑强对引发本案有明显过错责任,郑某案发后又主动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对郑某予以了减轻处罚。(魏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