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明买了公交IC卡月票,但公交车上读卡器却读不出来,无奈只得投币乘车。家住南京水厂路清河新寓的冯女士决定跟有关单位较真,不为钱不为名,只为将这个理“抹抹直”。今日上午,冯女士起诉南京公用事业IC卡公司案,在锁金村法庭开庭审理后,双方表示接受调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冯女士诉状称,她于2000年12月申请了一张公交IC卡,并于2001年2月17日在9路莫愁新寓站充了三四月份值。3月1日她在19路清河新寓站乘车时,反复验卡多次,车载读卡器均无反应,她向驾驶员当场出示了三四月份充值单,并表示当天上午即去换卡,但驾驶员决不同意,最后她只得投币1元才得以乘车,后在39路、18路车上均遭遇同样情况。冯女士认为,IC卡不能刷用,责任在南京公用事业IC卡公司一方。冯女士要求南京公用事业IC卡公司赔偿因IC卡无法使用而产生的公交车费5元钱,同时提供一张经国家建设部检测、认可使用的公交IC卡一张。(元宸 黄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