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福建省龙岩市看守所里,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抢劫犯罗培发郑重地写下了“遗言”,表示愿意将自己的眼角膜等器官捐献给因保护国家财产而光荣负伤的“全国城镇巾帼建功标兵”——林红。
听到这个消息,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科长黄友国激动万分。这名曾扬言“要拉个垫背的一起死”的死囚,由于黄友国等检察官的教育帮助,自己的人生观终于有了质的转变。
罗培发,1972年生,福建省连城县文享镇人。1999年8月起,他在新罗区拦截汽车,抢劫车主或驾驶员财物,在不足9个月时间里,连续作案27起,抢劫财物共达7万余元。2000年5月18日,罗培发在新罗区落入法网。
2001年2月2日,罗培发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他为此一度消沉,殴打同监人员,与看守干警对抗。
对此,黄友国时常找他聊天,关心他的生活,解开他的心结。通过接触,检察官发现罗培发有一颗侠义之心,为此重点与他谈如何做人,还经常和他一起唱看守所之歌——《铁栅栏》。
“错是你犯的、祸是你惹的,事实已无法改变。生活是公平的、生命是有限的,希望就在明天……”歌词时时震撼着他的心灵。检察官们还充分发挥监所内部广播电台的作用,让罗培发给其他在押人员讲做人的道理。在讲道理的过程中,罗培发不断反省自己,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
黄友国还把一些法律书籍借给他,让他学习法律知识,他的思想也在不断改变。罗培发对同监房的人说:“我们今天之所以被关在看守所,就是因为我们对国家法律认识不足,法制意识淡薄。”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当起了法律课老师,时常为同监房的在押人员上法制课。
在检察官的教育引导下,罗培发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很大的转变。他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而后悔,为自己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而内疚,并决心为国家为社会作一点贡献。当他从报纸、电视上看到林红为保护国家财产被歹徒炸伤眼睛的先进事迹后,大为感动,决定将自己的角膜等器官捐献给林红。他在遗言中写道:“我在未执行死刑前有个想法,假如我的眼部器官林红能用得上,能够让她重获光明的话,本人自愿为她作无私的奉献,把眼部的器官捐献给她。我是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人民。所以,特用这种行动来表示我对社会的赎罪心情。请帮我实现这个愿望。”
今日点评:光明为谁绽放
凡夫
光明将在病人林红的眼前绽放,因为光明已在死囚罗培发的心里绽放,因为光明曾在检察官黄友国的工作中绽放。
死囚,一个饱含着绝望、偏执、暴戾等等令人望而生畏的字眼。他们说,死囚的心灵是最阴暗的地方,那里不可能有光明,也根本就拒绝光明的到来。正如罗培发自己说过:“要拉个垫背的一起死”——他要以黑暗淹没自己,也希望以黑暗淹没他人。
面对阴冷黑暗的死角,检察官黄友国没有退缩,他慢慢地逼近,以其爱心、平和和智慧,在死囚罗培发的内心深处,点燃了光明的种子。
死囚的精神复苏,是对检察官付出心血的最好报答。我们为光明的到来而欢呼,更为带来光明的使者欢呼!(本报通讯员 张金文、 张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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