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越尧 通讯员 仁达) 广州市白云区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陈万光,因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天由广州市人大联络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决定是否终止其代表资格。据悉,因代表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而被提请终止代表资格,这在广州市还是第一次。
据了解,在去年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陈万光(广州新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经批准不出席人大会议。根据白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自1999年以来,陈万光代表就一直没有参加任何代表活动和履行代表职责。近两年来,市人大联络委曾千方百计联络其本人,但其所在单位、家庭的电话一律停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市人大联络委又专门给他发函,说明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但均无回复或请假,他也没有出席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记者昨天根据市人大联络委提供的号码,试图联系陈万光,但4个号码中,有两个是“线路故障”,手机号码是“空号”,还有一个公司号码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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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表法第条规定,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代表资格终止。广东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请假。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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