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常的女子,一旦成为了专员的情妇,她的权力会有多大?
原江西省赣州地区(现已改市)行署专员韩景昌(已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情妇魏云的权力就很大,大得被当地人戏称为“魏专员”。
在长达近十年的专员情妇生涯中,魏云干成了许多男人都无法干成的“事业”,而这一切都仰仗着她身后的韩专员。
女行长遭遇韩专员的婚外情
4月10日上午,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西赣州地区行署专员韩景昌的情妇魏云被公开审理,魏云被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偷税、虚报注册资本几个罪名。
1953年出生的魏云,是原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原赣州地区兴赣租赁有限公司经理。她长得小巧玲珑,性格温存,说话声音甜脆,即便是现在,风韵与神采已大大褪减,但当被带到法庭上时,她的一举一动,还是可以让人看出她昔日的妩媚。
1990年时,魏云是江西省安远县建设银行的副行长,主持工作。她是个南下干部的女儿,那时的她凭着个人奋斗,做出了一些成绩,被下属和周围的人公认为是个能干的女人。在一个山区小县能当上银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是她的骄傲。可是,她也有深深的不幸。她的丈夫是个司机,她与他之间有着并不仅仅是因为地位悬殊产生的裂痕。
1990年,韩景昌到安远担任了县委书记。一次魏云与县里的人在韩书记的率领下出外考察,当韩景昌拍照时,她大胆并且很有见地地为韩景昌的发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让韩景昌颇觉意外,同时也引起了他对她的注意。毕业于文革前北京师范大学的韩景昌在此之前,与本是同学、且有恩于他的妻子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但自遇到比妻子年轻了近10岁的魏云之后,韩景昌的感情起了变化。
炽烈的婚外情就在不久之后发生了。
专员为她撑起逃税保护伞
1992年,韩景昌升任原赣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不久,魏云也从安远调到赣州地区某银行的银利租赁公司任法人代表。
魏云在银利租赁公司呆了近三年。在这三年中,银利租赁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出现。自1994年5月成立营业后,就不去办理国家税务登记证,也不按期申报纳税。
这个银利租赁公司以“设备租赁”为名,实际经营小汽车、空调、微机、传真机、酒等物品的销售业务;而在公司财务账簿上则通过“经营租赁资产”科目反映销售收入,销售利润转入“租赁收入”科目,以逃避国家税收。
为此,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于1997年1月2日向银利租赁公司发出“税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但魏云根本不把这种限期改正的通知放在眼里,她的公司仍然我行我素,拒不按照规定办理及申报纳税。
据查证,银利租赁公司自1994年5月至1997年3月间,偷税金额为534617.92元。
以集体的名义献专员“爱心”
韩景昌曾感慨地对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说,魏云通情达理,善解人意,跟了他这么多年,从不向他要钱要名分,他欠了魏云太多。他是魏云“不是丈夫的丈夫”,为魏云,只要是她提出的事,好办的他会去办好,不好办的也尽量去办。
魏云的聪明就在这里,她想向韩景昌索要的是更重要的东西——权力;或者说,她利用韩的权力,把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做成了。
由于银利租赁公司出了问题,魏云在银利租赁公司就要呆不下去了,她心情不好,情绪非常低落。韩景昌就把魏云调到了赣州地区财政局的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投资公司专门为魏云成立了一个“赣州地区兴赣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兴赣公司),魏云任投资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兴赣公司的经理。
公司有了,还得有生意,否则魏云还是娥眉难展。韩景昌在一次下基层时,得知某市一汽车修理厂在经营右舵进口汽车改左舵(以下简称“右改左”)的改装业务,他就授意魏云的兴赣公司与该厂合作开展“右改左”上牌业务。
关于“右改左”的事情,参加过全国“打私”工作会议的韩景昌当然知道国家是如何对其进行管理的,他显然清楚为走私汽车上牌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但是为博红颜一笑,加上当时他认为如此可给地方财政搞点钱,韩景昌亲自召集行署有关职能部门开协调会,决定由兴赣公司统一办理“右改左”上牌业务。后来,以兴赣公司名义上牌的车辆“租赁”给车主后,由于不能及时过户,公司还要为车主承担养路费。魏云是不吃这种亏的,她要韩景昌帮她,韩景昌就为魏云第二次召开行署协调会,解决了这个问题。
韩景昌还授意公安局派人帮助兴赣公司。于是公安局派了两名民警到兴赣公司协助“右改左”上牌业务,魏云竟派公安人员上路拦截无证无牌的进口车,敦促车主到兴赣公司办理有关“右改左”和上牌手续。
有些被拦截的车主开始吓坏了,当听到公安民警说可以到兴赣公司搞“右改左”和上牌时,他们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正当兴赣公司热火朝天地办着“右改左”上牌业务时,魏云发现地区工商局竟然有人“不听话”,没有按照行署协调会关于统一由兴赣公司办理“右改左”上牌的决定办事,不通过兴赣公司就为有关单位的无进口证明汽车办理了工商罚没手续。魏云很生气,马上向韩景昌把“工商局不听话的人”告了一状。很快,工商局那个不听话的经办人就被调离了岗位。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魏云还与他人进行非法经营,直接从广东的南海市、湛江市等地方购进大批奥迪、佳美、蓝鸟、考斯特、三菱等无牌无证的进口小车到赣州,以“右改左”车的名义,为这些车办理上牌手续,然后进行销售。
自1997年成立至1998年10月,兴赣公司非法购入进口小汽车37辆,其中30辆已经销售,库存7辆,销车得款合计人民币743.8781万元。
专员做靠山财源滚滚
为了给个人捞更多的钱,魏云还与人于1997年12月注册成立了自己的私营公司——永隆公司,利用兴赣公司从事“右改左”上牌业务的便利,非法经营日产三菱吉普车3辆,凌志车1辆,又利用兴赣公司下属云龙出租车公司经营夏利出租车的机会,私下经营夏利出租车5辆,仅这两项销车得款合计人民币168.6万元。
身后有个专员做靠山,魏云做起生意的胆子就特别大。
1997年12月,魏云与人合伙成立私营公司。在没有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魏云等人挪用兴赣公司的公款20万元,由同案嫌疑人刘某采取骗取银行资金证明、涂改发票等手段,获取180万元的虚假资金证明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报记者 周文英 通讯员 黄捷)
检察机关还指控魏云涉嫌贪污犯罪,与人共同贪污公款113.9217万元,港币1万元。魏云分得294655.66元,港币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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