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某些中老年妇女贪小易骗,在上海市的多家菜市场大肆诈骗50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90多万元的被告人彭希明、王秀华等12名诈骗团伙成员,日前被上海长宁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现经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述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1998年1月至2000年9月,被告人彭希明、王秀华等人经事先预谋分工,窜至上海泰和菜场、桃浦新村、幸福村等多个菜场,用蔬菜、水果等冒充名贵药材在菜场出售。他们盯住一些中老年妇女,以收购“药材”后可以高价转卖为诱饵,往往使被害人受骗上当。当被害人买下“药材”后,再由一人冒充商店经理佯装高价收购被害人手中的“药材”,同时又以回收“药材”需登记被害人的证件为借口,骗被害人离开现场。被告人彭希明、王秀华等人骗取钱财后,趁机逃离现场。
这起团伙犯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在部分中老年群众中造成极恶劣的影响,该院积极贯彻“严打”方针,快审快诉,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将12名诈骗团伙成员送上法庭。同时,检察机关提醒中老年群众,要引以为戒,不要因贪小而使财产蒙受不必要的损失。黄峥 黄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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