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东莞四月十五日电两名台湾人伙同两名内地人先后在广州和东莞市劫毒贩毒,当他们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警方抓
获。近日,四名主犯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今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四名主犯中有两名是台湾省高雄县人,分别叫黄清国、黄祈福。去年三月,二黄得知另
一台湾人尤瑞庆有冰毒,便纠合内地人黄同林与另一同案人李某,密谋抢劫尤的冰毒。黄清国以有人要购买冰毒为名,诱骗尤
瑞庆带二十五公斤冰毒到增城市黄清国开办的美容院内交易。
案发当晚,尤瑞庆带冰毒来到美容院,黄清国、黄同林持雷明登猎枪及左轮手枪上前胁迫,李某则拿走冰毒,并与黄
祈福一起,将冰毒携至东莞市中堂镇,藏于黄清国与何怀秀的租住屋内。同年四月,黄清国联系上台湾人林某某后,将其中的
二十三公斤冰毒带到广州卖给林某某,得赃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此外,黄清国、黄同林去年在广州市向一新疆人购买海洛因二百克。同年七月二日晚,黄同林与别人在东莞市高(土
加步)镇进行交易时,被东莞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二十九克、冰毒二十一点七克。随后,警方又将黄清国、黄祈福
、何怀秀抓获,在黄清国与何怀秀共同居住的房间里缴获海洛因一千五百七十二克、冰毒九百五十八点三克、自制左轮手枪三
支(具有杀伤力)及小口径子弹五十多发,雷明登猎枪一支、子弹五十五发。案犯梁镜明也随后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清国、黄祈福、黄同林三人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
镜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怀秀则以窝藏毒品、毒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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