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琼山打击非法传销公开处理大会现场。本报记者苏建强摄
本报府城4月16日电( 记者吴钟斌赵强) 出租屋业主李小平后悔不已:因将自家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他今天被琼山市公安局罚款30万元。
今天上午,琼山市在最为热闹的中山路召开打击非法传销公开处理大会。会上,琼山市公安局局长蔡云岩当着围观的上千名群众郑重宣布:从今往后,谁将房屋、旅店、物业小区出租给非法传销者居住,将给予重罚。
据介绍,今年4月份,李小平将私人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被琼山市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30万元。出租屋业主张光平将自家位于琼山府城镇北官村某商品楼向非法传销人员租住,也被处于15日治安拘留,并被罚款17万元。
3月中旬以来,琼山出重拳打击非法传销,20天来已清理遣送了大部分非法传销者,但仍有部分人停留在琼山,一些出租屋主、旅店、小区负责人无视有关规定,仍继续将房屋向非法传销人员出租。今天,因将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还有11位屋主、店主或小区负责人被治安拘留并处于从2000元到12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在今天的处理大会上,另有龙冬成、刘桃勇、林帮、代启志、张红军、严爱粉、贺国志等7人因从事非法传销,加入兴田公司或海南海丰山商贸有限公司的传销网,获取非法所得。琼山市公安局决定对以上人员刑事拘留。外地人员陈孝龙、方业广、王彬、李庆斌等10人,因在琼山市府城镇参与兴田公司的非法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被琼山市公安局处于15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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