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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打击传销有新招 谁出租房屋谁掏遣送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7日09:53 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南虹特约记者雷赛)海口市振东区打击非法传销有新招:强制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的屋主出钱遣送传销人员出岛。

  振东区是非法传销活动的重灾区,非法传销人员绝大部分居住在居民出租屋、半拉子工程、物业小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加重处罚出租屋主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

  4月5日,执法人员在打击非法传销时,发现白龙乡群上村130号的屋主邢某从春节后就将自己的一幢小楼出租给近百名传销者居住。执法人员当即对邢某做出罚款2.8万元的处罚,并将这笔钱拿来作为传销人员返乡的路费。4月8日,当执法人员在机场东路某招待所查获283名非法传销人员时,立即拘留该招待所负责人,并强制该招待所拿出8000元作为这批传销人员返乡的路费。

  采取“谁出租房屋谁掏钱送人”的新措施后,当地居民再也不敢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一些已经租出房屋的人也赶紧收回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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