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一举端掉了一个重大盗窃团伙。该团伙自今年3月以来,连续在武昌、青山一带作案14起,盗窃财物4万余元。令警方吃惊的是,该团伙5名主犯均只有15岁。
不久前,一个暴力抢劫团伙被江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团伙从去年1月起,3个月内先后10次在一些中学和大学附近进行抢劫,共抢得财物1800多元。令检察官惋惜的是,该团伙3名主犯一名16岁、两名15岁。
眼下,这种青少年犯罪中的“十五六岁现象”正在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的青少年犯罪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约占2/3,而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在全国青少年犯罪总数中占到了70%以上。
据了解,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以盗窃犯罪居多,而近年来暴力犯罪上升很快,尤其是抢劫犯罪,目前已成为我市青少年犯罪中的“首恶”,占到50%以上。另一个令人惊心的趋势是青少年性犯罪上升迅猛,以每年15.1%的速度递增,其中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占到了52.6%。
“十五六岁”为何会成为青少年犯罪中的一个高发期呢?全国优秀女法官、江岸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吴培彬分析,“十五六岁”在目前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龄,一方面许多孩子正是在这个年龄时面临中考,一些成绩较差无望上高中或重点高中的学生遂对学业产生自卑和厌倦心理,于是到社会上去寻找刺激以逃避现实,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如今青少年发育比以前提前,十五六岁基本已发育成熟,精力旺盛,具备了犯罪的客观生理条件,但他们心理发育并未得到相应引导,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依然很弱,极易受家庭和社会上不良影响而犯罪。
吴法官认为,“十五六岁现象”对现行的教育体制提出了挑战,除了改变应试教育模式外,因应青少年发育提前而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也应提到教育日程上来。 (记者 杨兵 通讯员 易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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