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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传销者出租房屋 业主被罚款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17日16: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4月17日消息:海南省琼山市出租屋业主李小平后悔不已:因将自家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他今 天被琼山市公安局罚款30万元。

  据海南日报报道,16日上午,海南省琼山市公安局局长宣布:从今往后,谁将房屋、旅店、物业小区出租给非法传 销者居住,将给予重罚。

  据介绍,今年4月份,李小平将私人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被琼山市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30 万元。出租屋业主张光平将自家某商品楼向非法传销人员租住,也被处于15日治安拘留,并被罚款17万元。

  另据报道,4月5日,执法人员在打击非法传销时,发现海口市振东区白龙乡群上村130号的屋主邢某从春节后就 将自己的一幢小楼出租给近百名传销者居祝执法人员当即对邢某做出罚款2.8万元的处罚,并将这笔钱拿来作为传销人员返 乡的路费。4月8日,当执法人员在机场东路某招待所查获283名非法传销人员时,立即拘留该招待所负责人,并强制该招 待所拿出8000元作为这批传销人员返乡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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