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针对个别当事人以无收入来源为由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现象,以“指定工作”执行方式,通过为有工作能力的当事人安排指定工作,促使其履行判决,取得良好效果。
据《法制日报》报道,据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对以无生活来源为由拒不履行责任的二十余名当事人调查表明,这些当事人均有可获得收入的“隐性工作”,但却拒不承认自己有工资收入,并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为此,河北区法院在劳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为有工作能力的责任人指定工作的方式,督促其履行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指定工作”执行方式,河北区法院已使4名责任人自觉履行了责任,其他当事人经法院为其指定工作,主动做出了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