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日前,巴金等共14名著名作家上法庭讨还著作权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场纠纷最后以调解告终,出版社和印刷厂赔偿了一共100余万元。近期,涉及名家名著的侵犯著作权纠纷屡屡发生,侵权范围之广、涉及名家之多令人瞠目。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昨天,审理巴金案件的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范武向记者道出个中缘由,侵权往往是一些牟取暴利、缺乏法律意识的书商所为,而一些出版社变相买卖书号的行为为这些不法书商大开方便之门。
最近发生的数起大规模的作家诉讼几乎囊括了我国近现代的所有知名作家。一套《二十世纪中国作家散文经典》收入了上世纪中国最有代表性的100位作家的散文,这样一套规模浩大、隆重推出的丛书竟然完全是侵权之作,出书时既没和作家们打招呼,也没有付稿酬,它引发了21位健在作家和6位已故作家后人的著作权诉讼,索赔额高达300余万元。文化界对此事反映非常强烈,邓友梅、张抗抗、周而复等被侵权的作家都表示了他们的震怒。法庭答辩时出版社表示,他们和出书人签订了全权委托的合同,约定出书前将取得这些作品的版权,如出现著作权纠纷由他们负担法律责任,可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套书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书籍,出版社难辞其咎,最后只好承担巨额赔款。
这场官司刚刚尘埃落定,不久前著名学者季羡林以及冰心的女儿等十多位作家又联名告到法院,这回是一套诺贝尔文学奖系列丛书非法使用了他们翻译的作品;紧接着就是巴金等作家提起诉讼,状告《中学生课外必读名著》,这套书更是胆大妄为,盗用的全是名篇,包括《骆驼祥子》、《子夜》、《雷雨》等。令人难解的是这些案件涉及的被告全是国家正式的出版社,怎么会法盲到如此程度?
审理了多起著作权案件的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范武告诉记者,实际上肇事者正是那些所谓的出书人,他们作为书商长期混迹于出版界,了解什么样的书能为他们带来巨额利润,他们用各种手段从出版社取得书号,有的甚至一个书号就能出一套100本的书,然后用很短的时间从其他已经出版的书籍上“扒下”他们所需要的篇目,草草成册,然后打着正式出版社的旗号上市。暴利和法盲使这些书商根本无暇顾及什么著作权,因为出了事有出版社背着。王范武副庭长认为,如果变相买卖书号和不法书商的违法行为不停止,这样的著作权诉讼就还会出现。
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目前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针对买卖书号、版号带来的出版市场的混乱,中央有关部门已下决心进行整治,对违规出版社和主管领导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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