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韦为、实习生黎德轶,通讯员胡健芬报道:近段时间,市民纷纷投诉广州市出租司机“唔(不)识路”,而且其中不少司机居然还没有上岗资格证。昨天,记者在市内不同地点乘坐出租车,竟接连两次亲身遭遇“流口野”司机。
上午11时许,记者外出采访后在广州动物园正门乘搭一辆“×星”公司的出租车(车牌号为粤AB95××)返回报社。上车后,向司机讲清地点,出租车顺先烈东一路前行,在行驶至区庄立交时却没转入环市东路,而是径直驶上了向东风中路方向的高架桥。记者发现不妥后立即向司机质疑,司机辩称刚才误听为是去东风中路。记者发现,出租车前排按惯例放资格证的地方居然空无一物。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司机不得不出示了一张浅蓝色的处罚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司机杨×春在广州东站涉嫌“无资格证营运”。他随后承认自己还没有获得资格证,对广州市的路况也不是很熟悉,当天上午已被有关部门罚了500元。最后还是在记者的指点下,司机才绕道黄华路、环市路、东环路回到东风东路羊城晚报社。本来十分钟左右的车程,结果绕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司机还想按计程表全程收费。
无独有偶,昨天下午3时左右,记者在黄埔大道广客隆前再次乘坐出租车。资格证上注明为“×发公司”,号码6480××,但仔细一对,头像不是该司机本人。记者指着资格证问:“这不像你啊?”“是老乡,给他顶顶班,我还没资格证呢。”小伙子操着外地口音爽快地回答。
据了解,这种无证司机上路运营的现象目前在广州并不鲜见,但大多出现于一些小型出租车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表明,对出租车客运违章行为,目前市客管处正加强上路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今后凡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司机,必需先考取资格证进入司机资源库,再由企业在司机库中择优录用。从今年6月开始,凡一年内发生两宗违章行为的驾驶员须重新参加培训学习和考核;违章达三次的,将吊销其“服务资格证”,并且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公交驾驶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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