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消息 近日,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民李益(化名)送礼给赵某表示酬谢,不料礼物中的一只野鸡有毒,赵某将这只野鸡转送给同事后,同事刘主任食用时中毒,刘向送礼者索赔1200元医药费。昨日,在律师的调解下,李益向刘作了赔偿。
据介绍,近日,李益为表示谢意,向在鞍山市某机关工作的亲属赵某送去两瓶酒及一只从山上捡来的野鸡。赵推辞,李称野鸡是从山上打来的野味,放心吃吧。赵某无奈收下后,将野鸡送给同科室的刘主任,刘食用当晚中毒,花去医药费1200元。经检验,是野鸡中含毒,有可能野鸡是被人下药毒死的。刘向李益和赵某提出索赔。
律师认为,李益虽非故意,但曾作出“放心吃”的保证,赵无法预见野鸡有毒,无过错,医疗费应由李益全部赔偿。(廖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