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四月十八日电四月十七日上午,海口首届中国人体艺术摄影巡展侵权案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女“模特”李 芳(化名)与其原任职单位海南文华大酒店的和解而了结。
当日上午十一时,海南文华大酒店(简称“文华”)有关负责人与女“模特”李芳相约碰面。和解协议由“文华”起 草,经协商,“文华”表示同意按李芳提请仲裁中的补偿额进行补偿;李芳同意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书。
“文华”方面是由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出面交涉的。和解后,“文华”如约向李芳增加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
《海南日报》今天援引李芳律师的话说,“文华”是前天下午打电话向他表明同意和解的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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