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健 记者 雍坚)两月前刚遭火灾洗劫的一家公司,近日又被房主以拖欠房租和赔偿火灾经济损失为由先后诉至法院。
3年前,这家公司租赁了和平路上的一处营业房从事经营。今年2月19日,营业房发生火灾,因当时无人值班,大火不仅将办公设备付之一炬,而且殃及到左右营业房。为此,房主电子器材公司在前不久两度诉至公堂,要求对方交纳房租和赔偿火灾损失。法院查明,消防部门已认定事故责任为这家租房的公司。于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诉讼双方近日达成调解协议,租房的公司分期向房主支付所欠房租,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