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住房建设中47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有关部门称此次整顿收费的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收费秩序,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促进住房建设健康发展。
通知明令各地对住房建设收费进行全面整顿,取消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收费项目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及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房屋开发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城市绿化建设保证金等重复收取并且负担较重的收费项目全部被取消,无论是对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住房者来讲都极大地减轻了负担。
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对广大住户关心的水、电、气、热、道路等方面的收费项目也做了调整,对在住房开发建设中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等垄断性行业的收费标准做了严格的限定和规范,强调要坚决查处垄断企业强制推销商品和服务及强制收费的行为。教育基础设施配套费、教师住房建设费以及城镇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等费用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对这类硬性摊派费用的担忧。此外,通知中还降低了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明确规定这些收费只能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
这些规定的出台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要规范房地产市场收费秩序,降低房屋建设的成本,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从而降低房价,激活整个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建设的健康发展。但是这一通知能否将现在一直居高不下的房价降下来呢?
对这一问题,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曾有这样的论述:出台这样的政策,肯定对房价的下降有影响,但是不会马上见效,今年年底收效会比较明显。从取消的47项收费中可以看到,主要取消和减免的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各个部门的收费,要把这些进行规范,要有一个过程;另一部分是国家专营的经营费用,比如,水和电,现在还是行业垄断,不是行业竞争,也要有个时间。
我国自1998年开始就一直在采取措施改革房屋建设收费,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但结果一直都是差强人意,房价的居高不下让一般老百姓只能望高楼而兴叹。此次房价整顿的力度比较大,而且对将要取消的47条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降低了房屋建设和居住的成本,简化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规范房地产市场、理顺市场秩序的进程已到了实质性阶段,这是房价下降有利的政策保证。而且随着停止福利实物分房和实行货币分房,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供给大于需求,房价存在着一定的降价空间,这就为房价的下调提供了事实上的可能性。可见要通过这次的房建整顿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还是有可能的。
但是,要达到目的的关键在于这一通知能否得到确实的贯彻。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近期内不再出台新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法规已有了明确的规定,但这次整顿的对象多为垄断性行业和政府部门,所以通知中的文字能否落到实处尚为未知之数。本报实习生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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