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太阳岛死亡赔偿案今天上午10时有了结果———审判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李景华宣读判决:上海太阳岛国际俱乐部赔偿死者王菊明家人丧葬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15万元,而原告诉讼请求未被支持。
去年4月8日,72岁的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研究员王菊明来上海太阳岛洗温泉,不幸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后其家人在与太阳岛方之间协商未果后,以“太阳岛方疏于提供符合人身安全保障的服务和设施”为由起诉至市二中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58万元,精神损失55万元,并公开登报道歉。(通讯员梁宗记者张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