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慎良 通讯员孙刚报道 近日,从湖南怀化开往北京的K268次列车驶进了西站,丰台分局民警押着一名男子走向站台上的警车,此人就是12·1杀人焚尸案主犯张雪志。
1998年12月1日,丰台岳各庄乡一间平房突然起了大火,民警发现屋内床上有一具已被烧焦的尸体,死者身上有14处刀伤。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杀人焚尸案。后查明,死者系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来京打工的农民王健,在附近经营一家小餐馆。丰台分局成立了12·1专案组,据查,死者因殴打其女友林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与张雪志发生了矛盾,有人反映案发后,张、林二人去向不明。专案组历时20天,行程4000多公里,终于查实张雪志为河北省定兴县农民,25岁,案发后,张、林二人并未逃回原籍。
经审查,林晶是死者王健的女友,二人长期同居,1996年来京后,开了一家小饭馆。后来认识了经营猪肉的个体户张雪志,一来二去成了朋友,张与林便有了暧昧关系。1998年11月30日晚,王殴打林,张便出面干涉,两人厮打起来,急眼的张雪志掏出一把刀,将王刺死。为躲避追捕,张林二人到了湖南,张雪志开了一间台球厅,林便开始卖淫。4月13日,丰台警方终于在怀化市一家旅馆内将张雪志抓获,经突审,张雪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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