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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法规:子女犯错 父母“连坐”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4日12:32 新闻晚报

  本报讯 按照新加坡国会刚刚通过的一项法律规定,青少年儿童被告上少年法庭,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参与孩子的改造过程。

  在严刑峻法的新加坡,最近国会三读通过了具有新加坡特色的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在这项修正法案下,规定如果孩子犯法被控上少年法庭后,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参与孩子的改造过程,他们要扮演积极主动的角色,而不是逃避责任。

  少年法庭有权命令家长或监护人参与改造孩子的有关活动,例如家庭会议等;违者可面对最高达2000新元(约1100多美元)的罚款,或被没收担保金。只要是涉及抚养或保护儿童的案件时,法庭也有权命令家长或监护人接受医生、心理学家或福利官的检查,让专家鉴定他们的生理、心理和性格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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