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检 记者 陈娟 实习记者 李萍
时间:2000年11月6日晚上8时30分
过程:张才山酒后驾驶一辆“嘉陵”二轮摩托车搭载着其朋友陈伦根经过成华区龙潭乡丛树村9组时,在一条狭窄的机耕道上与王某驾驶的一辆“川交”农用车相遇。早已喝得醉醺醺的张才山觉得,尽管眼前这条机耕道很窄,但凭着自己的驾驶技术摩托车是完全可以从农用车旁通过的。于是,张才山加大油门继续向前开去。两车错车时惨剧发生了:陈伦根从摩托车上一个跟斗摔下去,这时正徐徐驶过的农用车左后轮正好从其身上碾过,陈伦根被当场碾死。
检方意见:张才山酒后驾车,对自己错车时的错误判断和驾驶技术过于自信,从而因过于自信的过失,想到能安全通过但却与农用车擦挂,导致陈伦根坠地死亡。再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没有对机动车在机耕道上的行驶做出规范,王某在机耕道上的行驶属正常驾驶,故不负刑事责任。经过成华区检察院起诉科全体检察官的讨论后认为,碾死陈伦根的农用车司机王某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张才山反被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于昨日被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