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江4月24日电 今天上午,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在澄迈县召开宣判执行大会。故意杀人罪犯雷桐生被依法处决。
故意杀人罪犯雷桐生,男,湖南省新田县人。雷桐生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时与被害人侯某相识,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2000年6月18日上午,侯某来到雷桐生租住的澄迈县永发镇湘南茶馆5号房,表示不愿意和雷桐生一起回湖南结婚,双方为此事发生争执。雷桐生当即持刀向侯某的背部、颈部、大腿等部位猛刺几刀,致侯某当场死亡。
宣判大会结束后,罪犯雷桐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