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备受瞩目的宝安区龙华镇大浪新围村村长买凶砍村民一案(详见本报今年1月15日、2月28日A3版)于日前在宝安区法院宣判,涉嫌买凶砍村民的村长谢锦飞被判坐监3年,另一被告黄尚智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受害人谢银新不服判决,欲请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谢银新指出,宝安区人民法院对其被鉴定为轻伤没有经过质证(即宝安区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向控辩双方出示该证据并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的意见),受害人至今没有见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检验报告书。据谢银新称,宝安区龙华镇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明确诊断其为“出血性休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八十七条规定:损伤引起的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均为重伤。(记者 陈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