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王君】左边是垃圾箱,右边是邮政信箱,本应在信箱里躺着的十几封信却散落在垃圾箱下面。这是一位老人昨天清晨在解放南路与津河交口处看到的一幕。
记者赶到时,现场已经围了不少人,其中大部分是上学路过这里的小学生。记者随手从垃圾箱前的地面上拿起一封信,发现信上的邮票已经不见了,再仔细观察,地上的信大都被人撕去了邮票,而且几乎全被开了封。地上还散落着一些信纸和照片,显然是被人从信封内抽出扔在地上的。记者将信纸和照片一一还原到信封内,最后发现仍还有几个信封是空的。在垃圾箱内,可以看到一些被撕碎的信纸和邮票。和垃圾箱仅有1米距离的邮政信箱完好无损,不仅牢牢地锁着,而且看不出被撬过的痕迹。
经统计,散落在地上的信共有15封,其中只有一个空信封上有邮戳。显然,大部分信件还没有送到邮局。这些信大部分是从解放南路周边地区发出的,发往的地点有广东、重庆、黑龙江、福建、定州、青岛、山西、北京,此外还有部分信件是寄往本市各区的。在这些信件当中,甚至有一封是征婚应征信。
按照其中一个信封上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寄信人。当这名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看到自己寄给别人的信被损毁时,吃惊地张大了嘴。据这位学生讲,他写的这封信是寄给河东区的一名笔友的。4月24日早晨,他把这封信投入了他姥姥家门口的一个信箱内。令他疑惑不解的是,他姥姥家住在南北大街,这封信怎么会跑到津河附近呢?这名中学生说,由于信没有按时寄到对方手里,影响了他们之间的交往,而且信件被别人私自拆看,更令他感到万分气愤!
在1990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七条里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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