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家住青浦练塘镇的陆某兴冲冲来到信用社,就在他等着拿1.6万元的时候,几个民警和联防队员围上来将其扭获。原来,他准备兑取的钱是从外公家偷来的,而报案者,就是他的亲生母亲。
陆某今年才20岁,从小受父母宠爱,养成了不劳而获、游手好闲的恶习。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及外公、外婆给的零用钱已不能满足他的开销,于是他开始偷东摸西,从亲戚处、邻居家偷些小钱。父母知道后,只是打一顿以示教训,随后又放任自由。逐渐地,陆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去年7月,他从父母处偷得7000元现金后远走他乡,同3个“好朋友”一起来到浙江嘉善,吃住宾馆个把月,用得分文不剩后回到家中。见父母对他并没有什么办法,今年4月初,他的贼心再一次膨胀,约了两个同伙来到外公家,翻箱倒柜窃得现金2500元,随后上饭店、玩游戏、入舞厅,几天时间就挥霍一空。外公、外婆知道是他所为,但碍于亲情,没有报案,这更助长了陆某的恶习。前天下午,趁外公、外婆外出,陆某将贼手再一次伸向了外公家,把两老多年的积蓄一卷而空。
当天晚上,陆某的父母知道情况后,痛心疾首。他们觉得自己已再无能力管教自己的“宝贝儿子”,终于决定向公安部门报案。他的母亲在报案时对民警痛心地说:再不把他交给政府管教,不仅会害了他自己,而且还会贻害社会,真后悔当初管教不力啊。(朱磊明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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