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在一起挪用资金案的审理中,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因挪用资金被判刑,而不久后,原告董事长也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判刑。
1998年,王平(化名)想开办一个糖酒公司经销四川五粮液酒,但因没有资金无法办理工商执照,王平找到朋友张某请他帮忙想办法起执照。张某让王到银行去存款,王平到银行用他和妻子及刘刚(化名)等三人的名义存了300元,其中王平存了200元,王妻及刘刚各存了50元。王平将存折交给了张某。张某私自将存折改成了300万元,到某审计师事务所骗取了验资报告,在道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了执照。董事长王平聘请刘刚做总经理主管公司业务。刘刚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挪用了100多万元。王平发现后向公安机关起诉刘刚,刘刚被以挪用资金罪判刑一年零三个月。道外区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王平在开办公司时所注册的资本只有300元,根本没有300万元的资本。王平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判刑。(刘江石本报记者于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