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闵行法院对9件涉嫌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案件的10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判决。
去年9月29日上午,李秀文和陆爱强携带榔头等作案工具,尾随一提巨款女子,至该女子家门口,李用榔头猛击其头部,劫走该女子3万多元人民币、电子消费卡及身份证等。李秀文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陆爱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1月4日晚,福建来沪青年张雪姬因报复男友,将面巾纸沾上食用油后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大火。火灾造成直接损失9000多元。闵行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张雪姬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通讯员杨克元陈洁)